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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核准我校章程修正案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了《行政许可决定书》(辽教许准字〔2023〕29号)文件,对我校章程修正案予以正式核准,标志着我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此前的《澳门新葡新京章程》为首批被省教育厅核准颁布,于2015年12月正式实施。7年多来,章程作为学校依法治校的基本准则,为推进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根据省教育厅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要求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章程修订工作,严格遵从章程修订程序,扎实推进章程建设工作,经过起草小组学习调研、征求意见、反复修订完善,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学校党委会审定后,做了进一步修订并报省教育厅,且已于202319顺利通过教育厅核准。

新修订的《澳门新葡新京章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充实了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要求等最新内容,对学校议事规则、师德师风建设、课程教材建设、干部和人才管理、就业服务等内容做了全方位的、系统的修订和完善,历经10余稿,总文字量11700余字。章程分为序言和正文两部分。正文包括“总则”、“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办学活动”、“教职工”、“学生”、“学校与社会”、“经费、财务、资产和后勤”、“学校标识”、“附则”等九章内容,共六十六条。章程修订过程中更加注重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学校领导体制、民主管理体制、监督体制及校系两级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各级各类学术组织、教代会、学代会等内部治理机构及其机制规则,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运行程序,科学构建了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凸显了学校的治理现代化理念和高职办学特色。

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的“总纲”,学校将以此次修订为契机,进一步做好章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加快构建以章程为统领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全面提升依法治校水平,加快推进我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高职名校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初审初校:佟娜

复审复校:方晓辉

终审终校:周媛媛


附件:  澳门新葡新京章程(附件).pdf